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讀報隨想


  大約整一年前,下班時候見到警察騎摩多車巡邏,典型的大馬商業區,車子停得滿滿,就在摩多車經過時,剛巧一年輕人從泊車位退車,把警察撞倒在地,其他三四個警察也停下來。雖然發生在我公司附近,後面的故事也沒去看,撞到誰都好,不管對方是教師、文員、修車工人、甚至黑社會,下車滿臉歉意,說聲道歉,扶起摔倒者,可能很快就能了事。

  但被撞倒的是警察,我就心想,這就倒楣透頂了。誰不好撞,徧徧撞倒那個不知是在巡邏或在遊街的警察。過後就是好幾個警察圍著那個青年。

  看報紙多年,加上一些社會經驗,有時我們會對報章裡「未說的故事」加上自己的判斷。幾個月前,國會議員林立迎領著謝太子(忘了全名)上報紙,說謝身懷鉅款被警察「拿走」,然後被寃及被(群)毆。我一看報,事情有時難分真假,加上皇家警察過往的輝煌記錄,這事最後好像也沒有下文,但自己總會有想法。

  我的想法是,你會去搞納吉,把他變成那雞,你會去搞安華,你可以搞螺絲馬,你可以去罵你的同事,你也可以去挑釁你的鄰居,但我不大相信在大馬有誰會閒著沒事去搞警察。謝太子竟然去搞警察,報案查警,若非萬不得已……。所以謝太子案,我個人已經判了。

  昨天跟朋友喝茶,他說起巴生中華獨立音樂老師痛毆學生案,再說說學生老媽的貴婦裝扮,加上報章內容分析。他說,挑釁到極點,忍耐度已過,打你沒商量,最終就是這個豬頭餅樣。

  再正義的報社也要吃飯,最好能獨家之餘又不傷和氣(又要做妓女,又想拿貞節牌坊),真傷腦筋!所以廣東話說,畫公仔唔使(不必)畫出腸,欲知後來如何,下回沒有分解,惟有自己天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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