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無意讀到這篇文章《馬華頻邀功媒體助宣傳》,才知道有此事。再去蔡細歷先生的部落格,見有轉載,果然此事不虛。
新聞的內容大義是,只要發展商建三千間以上屋子,同時居民以華裔佔大多數,首相「原則上」同意發展商撥出華小保留地,「或」明年落實。(不懂這次記者有沒有聽錯或寫錯)
做為馬來西亞土生土長的華人,經常很氣憤的是被人罵是外來者。可是認真一想,前首相阿都拉先生也是外來者嘛!為甚麼待遇差那麼遠?中間一定有甚麼地方出了差錯。會不會是阿都拉先生是巫統的代表,而我們卻被馬華代表了?
我在蔡細歷先生的部落格提了兩條問題,不懂會否被核准或解答。問題是:
"任何一家發展商若興建的屋子超過3000間,且以華裔居民佔多數"
問題:
1。這是發展商以“先售後建”的形式才知道吧?
2。“且以華裔居民佔多數”,如果華裔34%,巫裔33%,印裔33%呢?算是佔大多數了吧!
問題:
1。這是發展商以“先售後建”的形式才知道吧?
2。“且以華裔居民佔多數”,如果華裔34%,巫裔33%,印裔33%呢?算是佔大多數了吧!
其實關於這篇新聞,讀起來有點神怪,以為是穿插在《西遊記》或《紅樓夢》裡的某一章節。
發生在租界時期的上海,外灘公園,雖然我們未能適逢大時代,也不能回到過去,但看文章或電影裡知道,那裡曾經有過一個告示牌,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
大丈男能屈能伸,一時的屈辱不算甚麼,等到平等的日子來臨,那就「可以入內」了。問題來了,可以入內的那天,是把「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牌拆掉即可,讓大家忘記這件事,這是平等的做法。
如果租界列強改變做法:把「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換成新告示牌「華人與狗,可以入內」,那算平等了嗎?
基本上,建華小的這麼特殊高難度動作,落到馬華的手上,就像是改一改告示牌。不過外人一看到告示牌,心中有數,誰是人誰是狗清清楚楚。
所以一個馬來西亞,人人平等的原則下,配上馬華的這次特殊功勞,實屬怪異離奇。也可想而知,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三千間屋子的價格是包含了學校土地的成本。
原來這就是一個馬來西亞式的平等,平等是指大選之前首相找來蔡細歷、許博士、三美大叔大家平等而坐拍一張大合照。當大選勝利,執政時就階級分明,人狗有序。如果將來大選下台,那麼上面所說的當然也就隨風而散,說說而已嘛!何必認真。
在我國這麼畸型的社會,寧願攫奪也不願打工,情況嚴重之下,外勞涌入。所以我們到餐館或油店,會以為自己身在外國。再想想,外來者那麼多,被罵是外來者,就當發言者是瘋子吧!聊以自慰。
可是我們也要考慮到自己的子孫後代,今天的外來者眾多,有沒有想過,等我們老的時候。孟加拉2代當起了國會議員,罵華裔6代是外來者?2代罵6代!甚麼邏輯,數學不好?
有時讀到歷史書,看到一些國內先賢,因為要抗日,或抗英殖民,年紀輕輕就走入森林,看見他們十幾二十歲,為國為家,抛頭顱瀟熱血,心中萬分敬佩。苦難的日子誰人想過,但更有賢能者希望帶大家走出「二等人」的處境,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
英國人已經走了幾十年,我們獨立了,但是有人人平等嗎?我們是不是二等人?大家心知肚明,也不必問我。為何落至如此田地呢?
原因就是華人被一個「二流政黨」代表了六十年,久而久之,外族人見到馬華的奴才相,誤以為全國華人都是這樣。時間推移,華裔在不知不覺之中都成了二等人。
所以不管去政府單位申請甚麼事項,都要張嘴嘻笑,求abang, Kak來tolong這個tolong那個,明明看見他們在櫃檯邊聊天邊喝水,我們也得把粗口呑在喉嚨裡。我們有像是國家的主人嗎?國家的主人是這樣子的嗎?是誰在服務誰?
為甚麼我們會被這樣子對待?因為巫統就是這樣對待馬華狗。所以大家就以為華人就是這幅狗樣,那他們擺出那張嘴臉是沒錯的,是因為我們自己喜歡搖尾巴,那麼他們理所當然以為我們喜歡扮狗。
如果要擺脫這個局面,大家也應該知道,方法其實很簡單,一個「X」而已嘛!沒有一招如來神掌把馬華打去外太空,是不行的。再被他們代表下去,世世代代為奴,這才可怕,以後子孫被人推下樓大家裝沒事發生。
*一,基本上,上述的新聞,純是新聞。到了三千間建好,又有一大堆爭議,因為「當年」沒有說得很清楚。就像巫裔要掌握30%那樣,到了那一天,又來吵30%-70%,40%-60%,50%-50%,10%-90%,甚至3000%,沒完沒了。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憲法之下人人平等,孩子的孩子已經輟學加入黑社會了它才建好。
*二,那麼舊社區如果華裔也佔「大多數」呢?我猜是因為「土地」不會無中生有,所以就算了!下屆大選再談。一件一件來,最重要是有人在朝好辦事。(有人在朝好扮狗,我們錯怪了馬華,忍辱負重!)
*三,給馬華的貼士:其實選民要的公平,合理,白紙黑字的條文,不是這種三兩個人的口頭協議。(連這點也要我說給你聽?)如果不以國民平等的基礎下提出的「利益」,用嘴巴再喊多大聲,大家也是聽聽而己。今天的馬華,只是喊了「狼來了!」喊了六十年還不死的老人(身體還真健壯!可能平時都有在進補)。
*四,還有,給馬華的貼士二:上一兩屆答應的幾間華小先弄好!至少有一點本錢才上雲頂嘛!不要每次都像跟大耳窿借錢上雲頂的感覺。上次借的都還沒清!
*五,如果我是發展商,我建2999間。如果發展第二區,我換一間公司的名字來發展。如果發展商劃出來的保留地在焚燒場旁邊呢?
*六,這則新聞,可能蔡先生很高興。但選民要的是:今天答應跑步三圈,然後就真不論風雨跑三圈,而不是像買大馬彩,每次都充滿希望(而且還想好中了頭奬要買甚麼),每次卻都寄望下一期。
*七,認真看了圖片,原來是「狗與華人不得入內」(馬華原來排在華人之前!)
*八,公元2010年開始,「太極張三豐」已改成「太極許子根」了。張三豐的太極從明代紅到今天,很夠本了,是時候換人了。
*九,「二流政黨」極大可能在來屆大選,形勢下滑成「三流政黨」。(其中包含一些因素,像大家發現,原來當旅遊部長,是代表全國人民去旅遊,真爽!)
*十,保留地的大小是?一個藍球場?一個足球場?一個首相署大小?
*十一,孟母要三遷的話,一定遷去國外。因為孔子說:「亂邦不居,危邦不入」
*十二,在平等的一個馬來西亞之下,印度人是要吃西北風了?
1 則留言:
「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真實性無法證明,一般說法是兩條分開的公園規則被有心人士歪曲,至於華人不得入內是因為公德心太差!照片則是解放之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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