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說我身為管理層經理級人物為甚麼口袋插的是最便宜的原子筆,而不是像別人金光閃閃,或類似大企業家簽約的鋼筆。我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常常都會用來記錄一些資料,寫一些東西,但卻丢三忘四,常常寫了後鋼筆就下落不明。
就這樣我改用最便宜實用的原子筆,改用了之後記性並沒有改善,照樣丢三忘四,原子筆還是會不知去向,但損失減少了。其實那也不能算是損失,因為那些下落不明的筆,會在特殊的時間地點重現眼前,到時我會再把它插入口袋。
我以前上班時,都會帶許多的音樂光碟,和同事們分享,那時我算是音樂的資料庫。東西就是這樣子,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但怕眾樂樂後,被劉備借去的荊州就索不回了。
在我離職後,清算了一下,光碟失蹤只剩光碟殼的就有二十多張,還有連碟帶殼一起消失的就無從查考。今天我還收藏著那些骨肉分離的光碟殼,但已團聚無望。
那些光碟都是原裝正版,有許多是在台灣買回來的,失損之慘重在過後計算機按起來才知心疼。好東西想找知音,又怕損失,我還有許多的書本也是有去無回的。
光碟不見有的是因為大家在電腦聽,後來電腦出狀況送修,再回來就你忘記,我不知。有些則是甲借給乙,乙借給丙,最後到底誰該還,或在誰手上,已經需要出動偵探福爾摩斯才有辦法,最終也不了了之。
我們都知道做筆記做記錄可防遺忘,像上課或開會,把重要的事情記錄下來,但我剛剛提到的事就不太方便做記錄了。
不久前我買了一支USB儲存器,1GB的,我也知道照我平常的用法必會插在甲乙丙丁的電腦,專心工作後USB key也必會“送”了給他人。但我又沒有帶項鍊的習慣,就把它和我的車鑰匙串在一起。
有一日我到一顧客公司去,需要抄些資料回來。她問我難到不怕遺漏了車匙,我就說明我是怕遺漏了USB key。他大惑不解,因為汽車比USB key貴太多倍了。我說我不會因為不見了車匙就搭巴士回家,反而會趕回去(通常離泊車不遠的地方)去取回車匙。
但若是遺忘了單獨的USB key,我還是照樣能回家,事後想起,最好的情況是我花一倍的時間車油去取回它,最糟的情況是連它插在誰的電腦都記不起了,這麼做絕對是要減低遺忘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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