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已經儘量不看報紙,想要扮一下陶淵明,但是我有愛國的朋友、有當記者的朋友、有在政黨裡的朋友、有在社團裡的朋友、也有隱身在部落格裡的記者朋友、也有臥底朋友(沒有啦!怎麼會有臥底朋友,當臥底就不會被我知道啦!),這些人都會告訴我,問我一些關於本地的時事,所以今天又免不了要寫一篇。
前陣子朋友說我的部落格最近火氣低很多了,嗯!看來今天又要發一點火光了。
懶人在她的部落格有一篇文章叫「
不得好死」,就是駡前陣子轟動全國的輪姦殺人犯,文章內是我喜歡的一貫懶人作風,因為裡面很多「幹」字和「懶」字,努力的從頭幹到尾。留言部份更加精彩,可見大家憤怒無比,總之大家拚了老命在詛咒罪犯。
但是我的看法剛好相反,那幾個人已經不算是人,所以不能用人類的正常行為去看待他們,也不能問他們原因,因為他們瘋了。加上我國有法律去審判他們,他們還沒能超越法律。
而我認為真正需要被詛咒的,是警察總長或警方,當然是越高職位的愈需要被詛咒。為甚麼呢?因為一般人犯法有法律制裁,但是警察拿薪水然後不做事或敷衍了事,全國沒人能對付他們,而且前陣子老大還加了薪給他們。(老大一向來在黄家定眼中是很英明的)
那件事發生後,全國人民都大小聲,報紙也大小標題,但是應該要出聲的人好像不關他的事,要等到一大堆人逼他才肯開金口。結果他的所謂策略是,幼稚園的學生都想得到的,人多就是力量,把警員都擠到柔佛州去。我相信小學時玩過兵抓賊的人都知道,兵從東來你往西逃,兵從南來你往北逃,那些壞蛋因該也玩過。
一眼看穿,警方根本就沒有一個真正的態度,戲演兩場讓大家平息憤怒,就哈哈哈等過年,一年又一年!反正你也不懂平時他們是在幹甚麼?有事就喊人手不夠,沒事就喊加薪。在馬來西亞各大小住宅區有那麼多自費的警衛亭和保安人員,這已經是警察的奇耻大辱,他們竟然也不當一回事,面不改色,避口不談。
所以我說最需要被雷劈的就是他們這一群,為甚麼?沒有人有辦法約束他們,工作沒有時間表,沒有目標,沒有交代,甚麼懶都沒有。在馬來西亞,女生被打搶的比率有多高?次數有多高?以我推測應該在世界中名列前茅。
當然,要說回來,大馬治安敗壞不是只有警方的錯,但為警方已是是最後一關。更早的還有國民教育把關,唉!你看看教育部長去中國訪問被人家指桑駡槐還不知道,甚至還沾沾自喜。得空不要再去舉劍啦!搞好你的教育部吧!讓你當教育部長不是一進去把Kementerian Pendidikan Malaysia改成Kementerian Pelajaran Malaysia就算收工。再來當然還有國家經濟、貧富差距、國家競爭力等等。這些都是國陣的政績,大家有目共睹,有口共鳥。
事件後有「十萬火急」的簽名運動,有評論家說,大馬何止柔佛一處十萬火急,根本到處都十萬火急。但我看到的只是人民十萬火急,警察一點不急。那有甚麼辧法?是,用我的建議,靠詛咒,靠大家一起集中念力,一起詛咒,力量會很強大的。劈死一兩個廢材當做上天的懲罰,誰叫大馬沒有人能約束那幫只領薪不工作的人。
簽名運動還有個小插曲,有許多我猜可能是年輕的網民,竟然用匿名、網名、別名等等去簽名。唉啊!不是要上MSN或上Yahoo!啊!如果要假名字,還要去找十萬個簽名嗎?一個人不就可以有十萬個簽名囉!不過有心支持總是好事,大家再去簽過。
關於簽名,聽說破了二十五萬大關。可見國人對國內治安的破壞已經忍無可忍,但忍無可忍又能怎麼?又不能換警察總長,又不能投訴。所以對付警察只有靠詛咒,就像我以前說過,對付地方政府也要靠詛咒。至於那二十五萬簽名,我認為這二十五萬人應該把簽名換成選票,給國陣一點顏色。
最近我收到可靠情報,國陣巫統的一些奴才黨,像馬華之類的黨開始在為下一屆大選默默的耕耘。嗯!又是投馬華反對票的季節,總之大家好好把握。不懂這一屆黄家泉會閃到哪裡去選?大家有沒有甚麼內幕?
又要說我惡毒?唉!我心本善,只是為國為民,又想不出好辦法。除了幹幹聲不斷,人民還能怎麼樣。
(以後我還是少寫幹別人的文章,因為很沒有建設性,我以後會集中火力寫大選拉票的文章。只要能夠阻止廢材為所欲為,國家就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