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

  馬來西亞的博客有點可憐,前陣子旅遊部長說大馬的博客是騙子,最近駙馬爺說大馬的博客是猴子,唉!我無端端被人駡了一頓。

  但這也有好的一面,證明他們以及很多人都在閱讀部落格文章。因為只有看過了,才能批評,但旅遊部長和駙馬爺有沒有讀過,可能就不太清楚。

  馬來西亞絕對是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它的programming的情況如下:

  if ((拍政府馬屁) or (讚掦國陣政府) or (國陣人物發言))
    言論自由 = true;
  else
    言論自由 = false;

  所以一般人的言論自由,不是那麼自由的。至於首相,他的言論絕對自由,所以我還記得他說過上台要抓十八條大魚。

  前陣子還聽說某天才提議要取消公民權來對付部落格,但是用炸彈炸人反而不必取消公民權,聽起來不合邏輯、不可思議。但是大家別以為原來博客的威脅是那麼強大的,因為我們的政府和警方有更強大的權力,雖然關於網絡條例的法律在我國還不健全(其本上我國的任何事都會慢好幾拍),但是他們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抓人。

  抓了人,當然放到監獄裡關一關,可能也沒有甚麼特別目的,但嚇一嚇人何樂而不為呢?為甚麼「獄」字中間是「言」而不是「刀」呢?因為打劫殺人的容易對付,抓去關了就算了,他們不太會影響其他人。但是有思想的、有政治理念的、或能影響全國人的,對「政府」的威脅更大,就像安華先生當年的「烈火莫熄」運動。

  所以「獄」字中間就是「言」字,讓你不敢亂寫亂講,而在左右兩邊監督「言」字的,就是兩條狗。雖然我們不能像美國台灣那樣,拿總統來開玩笑,但是要記得,我們手上有一票,神聖的一票,一定要善用。



2 則留言:

  1. secretgarden 提到...

    是的我会记得我有一票

  2. jackie teh 提到...

    今年我本来不想去投票的,现在我决定要善用手上的唯一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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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親,
因為您的電腦不穩定、網絡也不大穩定、伺服器不懂穩不穩定,所以建議您寫了長篇大論之後,先copy & paste在您的Notepad中,才按下「張貼意見」。因本站珍惜您的意見才有此忠告。皆因事有前例,友人長篇大論欲「泼」之時,電腦死機(俗稱「腦死」),他「幹」個不休。來電訴苦,我只聽到粗話,沒聽到留言內容。老夫子說:「真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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