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0日 星期一

二度殘障

  一個人被撞斷了腳後坐輪椅,殘障之後大家還是沒放過他,再度輾斷他的腳。




3 則留言:

  1. wk 提到...

    你说!你说!你是不是影射那件咬了又咬的事件? ^^

  2. secretgarden 提到...

    我比较单纯,没有想太多,只是记得SS2丰隆银行附近有个残障人士泊车告示牌,好像写着:“如果你要我的残障,就拿去吧!”的类似句子。我很喜欢这种方式,四肢健全的人应该汗颜~~

  3. Khai Suan 提到...

    不可說, 不可說.

    沒有啦! wk, 你比我還要天馬行空.

    我這裡沒有影射的, 要打狗就打狗, 要射雕就射雕, 很直接的.

    (註: 雕者, 鳥也)
    (再註: 我沒有說馬華是狗, 也不是說馬華是鳥啊! 我沒有說啊! 本文也沒有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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