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希特勒和馬來西亞

  大馬網民的創意。

  裡面有希特勒,有馬來西亞的兩家著名公司。請細看字幕,聽是聽不懂的啦!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老翁每次都被撞後逃

  在報紙上不時看到這種新聞,說「老翁被撞後逃」,讀起來好像哪兒不對勁,因為標題裡沒有「司機」,只有老翁,所以看起像是老翁被撞倒後,還要自行逃走。他又沒錯,為甚麼要逃?

  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中國大陸也屢見不鮮,何不學習他們的新聞標題。不要每次讀者感覺老漢都負傷而逃的樣子。

  「撞死老翁後司機逃逸」
  「逃逸司機撞死路旁候車老漢」

  司機撞傷人,甚至撞死人之後逃走,新聞時有所聞。其實,有時候也它獨特的形成因素。

  朋友說一個真實笑話。他說一個我也認識的朋友,開車時很不幸被一婦女撞上,婦女並沒有撞後逃,她一下車後,拚命叫:「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朋友畢竟是斯文人,一時哭笑不得。(我們猜測此婦女應該被人打過一頓,心有餘悸)

  其實,我們從生活上、報紙上、目睹耳聞,常見到一些小衝撞,事發者蠻不講理,私自動刑,更常聞有群眾圍毆打死人事件。幾個月前有一宗車主撞死嫲嫲檔喝茶顧客,當場很多人,事主只好連車子被丢下,自行逃走。

  所以事主逃逸,一是逃避責任,二或怕被打活活死。這裡證明,某些人經常不能理智看待問題,習慣性同情弱小(老人,女生,小孩,小輛車)而不問黑白,其實弱小者也可能是犯規者。

  而且好事之徒經常不問對錯,一味以多欺少,司機一口難敵不講理。所以撞死老翁,沒人討論是非對錯,而家屬必情緒激動,群眾加入挑撥,其實司機也怕自己被就地處決。性命攸关,豈有不逃。

  當然有些司機以為自己是F1賽車手,出事故被人逮到後,民眾當然就有殺錯沒放過,但是他們可以濫用私刑嗎?

  所以撞後逃在報紙屢見不鮮,皆因有其社會背景。也證明大多數國人情緒超越理智,尤其那些不問是非,卻又熱衷主持公道者。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幾時被劫?

  大馬治安之惡劣,除了總警長和首相家很安全之外,其他人就聽天由命,這是明擺在眼前的事實,也不必我贅言。

  跟一印度人朋友聊天,他說他哥哥住沙阿南高級住宅區,前幾天清晨六點左右被四個印度人入屋打劫,被砍四刀,後頸兩刀,左右手各一刀,目前人在醫院。

  他說去報警時,也有好幾戶人也同時中招,一起來投報,警察一副「這很平常」的態度一一記錄在案。

  朋友說,他得一個教訓,以後被劫,別喊「tolong! tolong!」,人是怕死的,誰敢出來?他說要喊就喊「fire! fire!」,火災的話大家會怕燒到自己家,就會出來看看,才有嚇賊的作用。

  然後他說,大馬治安很差,看「誰」是不幸運的那個。

  我反駁,不認同是「誰」的問題,我認為只要不是夭壽,人人有份,只是「遲早」的問題。除非……除非……除非你家養老虎。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每天都是幸運兒


  那一次,忍無可忍的在電話告訴對方「你們每個星期都說這只限幸運的會員,結果我每個星期都很幸運,然後又說這是新的配套,我絕對沒聽過,可是來來去去就那兩招」。

  不懂是Citibank的行銷太過積極,還是産品種類過多,幸運抽中的機會過高,我幾乎每兩三個星期就要跟他們的電話行銷人員說NO。

  「這只限幸運人士,而且只限本個月」,我聽了一百次。「你都還沒聽我解釋,你先聽一聽再做決定嘛?!」,是「說明」不是「解釋」,根本就不想浪費時間。

  他們已經積極到幾乎成了騷擾的地步,其實我也只是用著一張信用卡,而且每月還完帳單的錢,分文不欠。如果不來電話騷擾,本可相安無事。現在,給予最後機會。

  「要不要買保單,只要電話上OK即可」,「要不要借錢,利率很低」,「要不要銀行轉帳」,下次再來的話,剪卡。

  跟老婆談起此事,她更絕。「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我在忙,明天再打來」...

  如果你有朋友在Citibank做,就叫他來看這篇。

  留意以下短片55秒開始的部份。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神經錯亂的行俠仗義

  大多數人日子過得平凡,難得可以扮豪氣講義氣,一有機會就不遺餘力。

  開車載著友人在路上,忽然見到交警在反方向道路取締違規者。友人建議我閃高燈,提示一下迎面而來的車輛。我轉頭斜眼望了一望朋友。

  朋友不好意思的解釋說,不要讓「他們」賺太多咖啡錢,一眼看上去他們根本就在貪污。其實先不管他們這群少數(警長說的)或多數(人民說的)或為數不少的警隊裡的害群之馬,一個人違規駕駛,原本就必要受到制裁,那是非常合理的。

  縱觀全國各地大小鎮,交通之亂,無以形容。横行霸道、横衝直撞者不計其數,同時這些人也經常是造成車禍、堵車的原因。所以對我來說,實無必要閃高燈去「救」這些人。如果開車者不違規,又怎可能會被截停罰款呢!

  經常聽到違規者在請了警隊害群之馬喝咖啡之後,一味痛罵警察,這種人再被罰一百次也是應該的。就是違規,才讓交警有機可乘,不是嗎?

  想要讓交通秩序更好,就該讓違規的人破財出血,何必去閃高燈提示他們呢!他們也不會報答你。閃高燈也只是助紂為虐而己,於己於人於國,全無分毫益處。



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

報紙不忍細看

魏家祥-馬華安全區
  隨著報紙水平的裹足不前,甚至是每況愈下,我看報紙的速度也愈來愈快,不久將來必能快過子彈。

  有時候新聞內容的離奇,是因為被記者和編輯搞到很天馬行空,但很多時候,也是因為發表演說的政客,其內容過於神怪,記者想必也難為之。

  上面這則新聞,表面上平平無奇,其實毫無邏輯。魏先生說「民聯」乃烏合之眾,但是前面卻說馬華空前危急。那麼就是說馬華遠遠被烏合之眾拋在後頭?

  可能「又是」記者聽錯了,要不然就是編輯排版排錯,應該一則排全國版,另一則排在大都會,就比較少人留意到前言不對後語,自相茅盾。

  他說的這個情況,用淺白一點的比喻,就好像湯杯賽哈菲兹落後陳金2比19,輸多兩球既丢局也丢盃,這就叫「空前危急」,然後哈菲兹竟然趁陳金在抹汗時,走出球場跟教練說:「中國隊是烏合之眾」!

  希望報紙以後少寫這種東西,因為這會讓讀者不知所措,從椅子掉下來,閃到腰骨還拚命傻笑,被他人誤以為神經病。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觀念不同

  故事一

  根據「專家」說法,三天上一次廁所大號,是重度便秘,兩天一次者中度便秘,一天一次者也算輕度便秘。正常腸胃好的人,吃完飯後不久就有便感,因為消化系統良好,所以理應一天三次。

  友人做傳銷,告訴我這一則笑話:

  他向他妹妹介紹一保健食品,可以讓暢通腸胃。他妹妹是三天一次者,做哥哥學習衛生知識之後,當然覺得這是重度便秘,長久下去必有重大疾病。

  向妹妹介紹某保健食品後,她覺得:「神經病,花了錢,吃了保健品反而一天要三次,那豈不是很忙?哪有那麼多時間!我固定三天一次(定時),不懂有多方便。」

  朋友笑傻了,無言以對,果然觀念差異過大,一時也說不清楚。

  故事二

  一直以來我個人開銷最大的都是音樂光碟和書本,最近投資劇減。以前上班,公司的同事都來向我借光碟,是我收藏的正版音樂,有很多是從台灣買回來的(當時常去台灣,一次掃很多貨回來)。

  光碟在辦公室的同事的電腦的光碟機裡來來去去,最後清算,有很多不知所蹤。當時一張正版平均馬幣四十元計,失散的超過二十張以上。後來MP3盛行,也就不怎麼心疼了。年紀漸長,少年情懷也漸失。

  因為當時光碟藏在電腦裡,電腦被搬去維修,回來了少一張光碟也沒人留意。或是公司有活動,電腦被搬去産覽會場,回來後光碟也不知去向。

  一同事借了某張光碟去,很清楚的弄不見了,答應要買回一張還給我。是陳昇的精選集,台灣滾石出版。後來他說買到了要還回給我,一看,竟然是盜版的,而且曲目也不同。「買一張還我」就是這個意思?我們之間的觀念差異還真大!

  可能對他來說,都是陳昇的歌聲,也沒有唱走音,或是找了「正版」很久沒找到,只好用盜版頂替,算是有心了。其實我也不怪他,還有更多人的「不見」,就裝做不曾借過。

  後注:寫著這篇文章時,忽然想起我不見的另一張光碟,萬芳的「芳心」,也是精選集,也是滾石唱片。(那是滾石很火紅的年代)

萬芳 芳心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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