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物有相似

  幾個月前,我在上海地鐵裡,見到對面座一男生,身穿白色T裇,袖子黑色三劃,Adidas的標誌。因為通常在地鐵內無所事事,只好東張西望,再回頭一看,除了袖子是三劃之外,他胸前竟然是一個勾,Nike的標誌。當時心想,把全球最大的兩家體育用品商的商標都穿在一件衣服上,這也未免太強了吧!

  大約公元2000年時,在台灣公幹回國前,因為怕在機上沒有書本打發時間,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在書局裡抽出一本印有「余秋雨」名字的書,付錢走人趕去機場。對「余秋雨」有信心是因為之前讀過的「山居筆記」和「文化苦旅」都很不錯。誰知在飛機上才發現中招,是余秋雨「推薦」,但他不是該書作者。先不說內容好不好,單單出版社的這種賤招,已經信心大失,對出版社形像已大打折扣。

  昨天午餐與同事談起商品中的魚目混珠,才知道本地的「手mark花生」,原來在市面上是有左手和右手之分的,讓我大笑不已。還說鰐魚牌衣服的鰐魚也有兩隻,一隻吃飽了閉著嘴,一隻沒吃飽張開嘴的。

  友人也說過,他進過一間咖啡店,漆成綠色像星巴克,商標也像星巴克,店內的裝潢設計也像星巴克。但是,它不是星巴克。

  這種不算是盜版和冒牌,因為它是「新」的牌子,只是牌子跟出名的牌子,很像很接近,所以就能夠賺到或騙到那些很傻很天真的顧客。

  我們中過幾招之後,就會開始留心。在市面上,經常會有SOMY的電子産品,然後我們不時可以看見跟Adidas相似的衣服、褲子或鞋子,不過它是二劃的,或是四劃的;要不然就是跟Nike的勾相似的「勾」。而本地的鞋子有Asadi牌,字母組合與Adidas近似。

  值得討論的是,前幾天從機場搭德士回家,路旁見到本地家庭電器品牌Pensonic二十五週年的廣告。雖然Pensonic一再解釋說因為他們基地在檳城(Penang),而且當時松下還用著National的品牌。但是我覺得這個說法說不過去。一個搞家庭電器的,怎麼可能沒聽過Panasonic這個大名呢?

  就比好說你要搞個新的電玩,你取名叫做Fintendo,然後解釋說你因為是芬蘭(Finland)公司;如果一個搞電玩的,連市場龍頭老大Nintendo(任天堂)的大名都沒聽過,說出來也沒幾人會相信。當然,這時你也可能推想到,在夜市裡賣的小孩子玩具,應該會有Ninfendo等等的「牌子」。

  我是覺得要創建新品牌,就要有創建新品牌的決心(這是個漫長的征途)。若沒有這個決心的話,就將「盜版」進行到底,直接冒用別人的牌子,然後貨品可以擺在茨廠街。最後一種是怕抄襲或盗版而被起訴,就來個魚目混珠,把別人的商標改一改(當然這不是改良別人的商品,而是把別人的招牌拿來改良!)。市面上太多這種貨品,也證明了有它的市場,當然也說明有許多人對牌子的「不太留意」或「不太在意」。



10 則留言:

  1. wk 提到...

    也不是全部“类似”的都不行的。上回我遇到的登山友就强力推荐“Kampung Adidas”,说爬本地山,它的抓地比什么几百块的timberland爬山鞋还强多了。一双十元马币有找。

  2. 匿名 提到...

    哈哈
    khaisuan
    真是难得找到知音人
    刚刚才看到你所谓的物有相似

    本地姜
    外国货

    别闹了,你们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部落客 :-)

  3. Khai Suan 提到...

    wk,

    我這裡的說法並不是指所有“類似”的都是不行的,我的重點是,像你說的那個牌子,為甚麼不能好好取個名字呢?當牌子名字裡有別人的影子,它的形像就會被人打折扣、誤解或嘲笑。

    大夫,
    你的留言愈來愈深咧!

  4. 匿名 提到...

    看看两篇文字(看博客来对这本书的简介),就知道什么叫做剪贴文化了。

    妙就妙在这篇评论是批判部落客的剪贴文化的 :-),所以就叫做别闹了,部落客。

    文章名字还真像物理大师费曼的那本别闹了,费曼先生,哈。

  5. Khai Suan 提到...

    我覺得剪貼文化要從多個角度看,那個作者寫得有點「認真」。

    但是有許多部落客剪貼某些文章,其實是為了收藏。

    其實我也有很多這種文章,首先問題在於網絡的內容過於豐富,雖然一兩個關鍵字可以找到你要的內容。但是很多時候,有些內容還是不太正確,或有些小毛病。

    所以我的做法是,每次找到內容是正確的,我通常會抄下來,然錯誤的會修正,然後全篇改成繁體。然後下次我就不去google了,只查自己的網站,萬一下次再發現文章有錯,就再改一改。(因為別人的文章我們改不了,每次查都有相同錯誤)

    我的站裡,就有很多詩詞(蘇東坡),長篇的像《袁崇煥評傳》都是我校過了的,方便我自己以後查詢。

  6. 匿名 提到...

    基本上我觉得媒体人应该接受的是互联网,然后是 web 2.0 的到来已经改变了游戏规则。传统的媒体作业他们讲我们听的时代已经改变。
    这本书强烈抨击维基百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业余人士可以在同一个平台和专业人士一起发表意见,那么专业人士还要花那么多时间来成为专业人士有什么用。

    此书很值得一读,和长尾理论南辕北辙。虽然里面有许多观点我不苟同。

    但是我觉得当本文的作者在批评剪贴文化为不健康的文化时,至少应该引述一些内容的出处和原者,不然落得有点州官放火的味道哩。

  7. 匿名 提到...

    上面那个留言,掌柜的和大夫是同一人,哈哈,身份混淆也是互联网时代的典型之一 :-)

  8. Khai Suan 提到...

    我看到「掌柜的」,還以為我正在讀你的部落格。。。哈哈哈!

    對的,web2.0已經改變了很多遊戲規則,部落格那麼多,內容有真有假,有認真有玩笑。做為讀者的只能靠自己的智慧去判辨真偽。怎能要求每個部落客都認真嚴肅。如果某些人期望部落格是新聞報社,那是緣木求魚。根本問題是自身對網絡的不認識,卻無知的去批評部落格的種種行為。

    eh,大夫,我們談的好像離主題有點遠了。。。haha.

  9. 匿名 提到...

    给你灵感写另一篇囖
    呵呵

  10. Khai Suan 提到...

    大夫,我們寫部落格不是靠「靈感」的。。。是靠「抄」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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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親,
因為您的電腦不穩定、網絡也不大穩定、伺服器不懂穩不穩定,所以建議您寫了長篇大論之後,先copy & paste在您的Notepad中,才按下「張貼意見」。因本站珍惜您的意見才有此忠告。皆因事有前例,友人長篇大論欲「泼」之時,電腦死機(俗稱「腦死」),他「幹」個不休。來電訴苦,我只聽到粗話,沒聽到留言內容。老夫子說:「真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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